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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之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”的涵义

作者:知识产权律师 发表时间:2008年 版权:知识产权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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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之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”的涵义


所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,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,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,就能够再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,解决其技术问题,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。以下各种情况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:

(1)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/或设想,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/或结果,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;

(2)说明书中给出了解决手段,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,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,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;

(3)说明书中给出了解决手段,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所述的技术问题;

(4)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措施构成的技术方案,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措施,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;

(5)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,但未提供实验证据,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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